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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
作者: 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:2012-08-27 浏览量:3849次
呼市国土局采取措施,有效防止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。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电发<2012>56号文件的要求和精神,进一步提高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,防范思想上存在侥幸、疏忽与麻痹大意现象。二是结合6月26日及后续发布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,全面开展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工作。三是按照《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“十有县”建设的通知》要求对照检查,采取有效措施,落实各旗县区“十有县”建设工作。四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人员值班制度,确保各旗县区应急值守人员和信息联络人员各不少于两名。五是加强宣传工作,开展必要的应急避险演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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